地方補助款
(一)中班幼兒教育及照顧補助
年滿4 足歲未滿5 足歲,實際設籍本市且就讀本市已立案公私立幼兒園者,每人每學期補助5000 元(依入園日補助金額不同)。
(二)兒童托育津貼
1.為協助弱勢家庭解決子女托育,凡設籍本市之弱勢家庭(如低收入戶子女、單親家庭子女、身心障礙者子女或身心障礙兒童(需設籍2 年)、具原住民身分之兒童(需設籍2 年)、發展遲緩兒童、受保護安置個案之兒童),其子女就托(讀)於本市立案私立幼兒園每月補助3000 元,就讀公立幼兒園每月補助1500 元。
註:以上補助依政府相關公告為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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